金阊区事业单位招事业编制人员
信息来源于:姑苏晚报 发布时间:2010/11/11
记者从市人才服务中心获悉,11月19日(周五)、20日(周六)9时至16时30分,金阊区部分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,报名地点在金阊区人力资源市场(西环路2115号一楼)。
此次招聘,基本条件包括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,并符合具体岗位的具体年龄条件(年龄一律计算到报名之日);本科学历、未取得学历的硕士生及未取得学位的研究生,须为苏州城区户籍(应届生为苏州城区生源),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的,放宽到苏州市户籍(应届生为苏州市生源)等。
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,是指截止2010年11月19日前,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。自谋职业、个体经营人员,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,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,不视为工作经历。需要提醒的是,报考时需携本人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学历(学位)证书等材料,须出示原件并交复印件。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,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,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和委托书。此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,每人限报1个岗位。此次招聘全部为B类岗位,笔试不设开考比例。
此次招聘,基本条件包括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,并符合具体岗位的具体年龄条件(年龄一律计算到报名之日);本科学历、未取得学历的硕士生及未取得学位的研究生,须为苏州城区户籍(应届生为苏州城区生源),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的,放宽到苏州市户籍(应届生为苏州市生源)等。
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,是指截止2010年11月19日前,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。自谋职业、个体经营人员,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,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,不视为工作经历。需要提醒的是,报考时需携本人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学历(学位)证书等材料,须出示原件并交复印件。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,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,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和委托书。此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,每人限报1个岗位。此次招聘全部为B类岗位,笔试不设开考比例。